在專業化的白酒營銷市場創造了前所未有的傳奇后,相關條件成熟的基礎上,“茅臺液銷售公司”由茅臺集團于2004年授權首家成立的異地全國性專業品牌營銷公司,是享有獨立核算、自主經營、自負盈虧的股份制企業。公司座落在與珠江、長江三角洲齊名的黃河三角洲中的一座美麗富饒、資源豐富、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新興城市—濱州市。公司經營面積達3000多平方米,擁有300余名正式員工,組建了數量達4000余人的龐大專職促銷人員隊伍,銷售網絡遍及全國各地,成立了18個市場部,全權負責客戶售前、售后服務。
“茅臺液銷售公司”的成立,標志著茅臺酒廠在完成產量超萬噸的任務下,向“百億工程”的銷售發起了進攻。“茅臺液”——茅臺濃香第一液,在新世紀中繼承和發揚“茅臺”國酒文化的同時,肩負著“人文茅臺、科技茅臺、綠色茅臺”光榮歷史使命。它是茅臺集團在保持“歷史酒、文化酒、政治酒、外交酒、友誼酒、禮品酒”的國酒文化前提下,著眼于現在市場的發展,滿足社會的需要而開發的“濃香型”酒,目前投放市場的產品有“星級酒”(三星、四星茅臺液酒)、“品質酒”(精品、極品、珍品、貢品茅臺液酒)和50號、30號、15號、10年、5年茅臺液酒、以及根據經銷商的需求量身定做的“專供酒”和系列中高檔禮盒,每款有38度、52度兩種產品。
“茅臺液銷售公司”在專業運作市場中發揚“勵精圖治,求實創新,高效守信,服務社會”的企業精神,堅持“以市場為中心,管理為重點,效益為目標”的工作思路,實施“打造茅臺濃香第一液”的品牌戰略,執著地貫徹“無情不商”的經營理念和“誠實為本”的經營原則,堅守“以誠取信,以質取勝,創新服務,追求卓越”的質量方針,在茅臺酒廠的領導下,精心打造“茅臺液”,全面走向現代化,續創國酒濃香文化。